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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交易所股票贷款期间的股息、表决权与公司行动

当一位股东初次考虑以一份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持仓借款时,最要紧的问题很少关乎利率。它们关乎的是拥有股票所附带的各项权利会怎样——那张资助其他承诺的股息支票、那份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守护控制权的表决权,以及一家上市公司在两三年期内会抛出的种种公司行动。股东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提出这些问题是对的,而好消息是:它们全都有同一个根本答案——股票贷款是押记,而非出售,所以所有权权利仍归您所有。所不同的,只是机制——而这些机制在动用一分林吉特之前便已成文。

原则:受益所有权仍归您所有

正如我们在什么是马来西亚股票贷款中所述,股东将上市股票押记为抵押品并保留受益所有权;股票存放于指定托管人处的一个账户,贷款人对该账户取得担保,并通过马来西亚交易所存管机构(Bursa Malaysia Depository)安排存放,而所有权得以保留。正是这一单一的设计抉择造就了差别。出售交出所有权及其附带的每一项权利,而押记则将经济权益、上行空间,以及——视结构如何构建而定——股息与表决权留在原处:留在股东手中。以下所述的一切,都是这一原则在一份鲜活持仓实际遭遇的各类事件上的具体演绎。

问题的核心

押记保留所有权,故股息、表决权与公司行动一般仍归您所有。它们之所以仍值得成文,是因为股票在贷款期内存放于托管账户之中——而每一项权利经由该账户所走的途径,应当是一项由您选定的书面条款,而非在宣派股息或供股开启时才临场应对。

贷款期内的股息

股息属于股票的受益所有人,而在股票贷款之下那便是您。在十二至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内,一只交易所标的通常会派发至少一次、往往是数次股息——中期与末期——而一个由创始家族持有的种植园或银行标的,可能正派发着一股资助该家族其他义务的现金流。权益随所有权而行;文件所要厘定的,是那条途径。股息可能直接流向股东,也可能经由托管账户,并依融资条款释放。二者本身并无优劣之分;要紧的是,处理方式在放款前便已议定并落于书面,使贷款期的第一次股息恰如预期般到来。若融资以股息收入偿付,那同样是一项须审慎设定而非仅凭假定的条款。

表决权与控制权

对我们所服务的许多股东而言——马来西亚交易所上的创始人与控股家族——表决权正是全部意义所在。出售将放弃控制权;选择押记,恰恰是为了让控制权在融资中得以存续。由于受益所有权仍归股东所有,表决权一般亦然,而股东在整个贷款期内继续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它。对存放于托管账户中的股票如何行使表决权——以及围绕会议记录日的任何协调——均于文件中载明,使该权利得以清晰行使。这种延续,与我们关于家族控股公司一文中贯穿始终的正是同一条线索:目标是移动资本而不移动控制权。

供股、红股与以股代息

最常令借款人不安的事件,是那些在押记期间改变持仓形态的事件。每一种都有其合理而成文的答案。

一次红股或一次股份拆细改变股份数目,但不改变基础经济地位;新增股份通常落入同一担保之内,故抵押品只是反映扩大后的持仓。一次以股代息——公司提供新股以代替现金股息——是一种选择,而文件会记录该选择如何作出,以及任何以股代息所得的股份如何处理。一次供股则是唯一要求股东有所作为的事件:一个是否认购权益的决定,并可能需要新资本以为之。该认购如何出资、任何新股如何纳入安排,均事先议定,而非在截止日期的压力之下临时谈判。一次资本返还特别股息亦按同一基础处理。在每一种情形中,纪律都是相同的:该事件在融资协议中预先安排,使一项预定的公司行动永不成为意外。

收购与控制权变更

影响最为深远的事件,是在股票被押记期间公司遭遇收购要约。这正是结构与法律交汇之处,而文件对此直接处理:如何作出接受或拒绝要约的决定、若股票将被出让押记与贷款如何处置,以及任何所得款项如何抵充融资。其与《2016年马来西亚收购与合并守则》的相互作用——以及与任何随权益变动而生的披露义务的相互作用——属于法律问题,应归于您自己的马来西亚律师。我们在另一篇关于33%门槛与逐步收购的笔记中论及该守则在股东一侧的解读。我们在此的角色,是确保融资的结构使控制权变更能够按股东自己的条件、而非违背其意愿地予以应对。

为何这一切都在放款前写入文件

本文的主线并非公司行动很复杂——而是它们是可预见的,而可预见之事应由事先选定的条款所规范。一项为期两三年的押记,会经历股息、会遇到至少一次股东大会,并可能遇到一次供股或一次控制权变更。在放款前议定股息流向、表决权、保证金与公司行动的处理,正是将这每一项从一场现场谈判转变为一项已定条款之所在。这与我们在追索权及保证金机制上所带来的,是同一种清晰:及早界定,落于书面,让贷款期内不含任何程序上的意外。若标的符合伊斯兰教法且股东有此偏好,融资可在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基础上安排,而公司行动亦按同一有原则的基础成文。

我们常被问到的问题

01当我的交易所股票处于股票贷款项下时,我还能保留股息吗?
一般而言,可以——因为股票贷款是押记而非出售,您仍然是股票的受益所有人并保留对其的经济敞口,而股息权益随该所有权而行。股息在贷款期内经由何种途径到达您手中,是一个文件问题:它可能直接流向您,也可能经由托管账户,并依融资条款释放给您。要点在于,股息的处理在放款前便已议定并落于书面,从而清晰明确而非仅凭假定。确切的机制载于融资协议,并由您自己的马来西亚律师确认。
02在贷款期间我还能对我的股票行使表决权吗?
通常可以。因为在押记之下您保留受益所有权,表决权一般仍归您所有,而对一位创始人或控股股东而言,这种控制权的延续往往正是选择股票贷款而非出售的全部意义所在。对存放于托管账户中的股票如何行使表决权——包括围绕股东大会记录日的任何安排——均于融资文件中载明。与其他一切事项一样,其处理在一开始便已确定,而非在期中才发现。
03被押记股票遇到供股或红股时会怎样?
在贷款期内发生的公司行动——供股、红股、股份拆细、以股代息、资本返还——皆在文件中预先安排,而非临场应对。红股或拆细改变股份数目,但不改变您的基础经济地位,且新股通常落入同一担保之内。供股则要求您作出决定,并可能需要新资本以认购您的权益;该认购如何出资、任何新股如何处理,均事先议定。在放款前将公司行动成文,其要义正在于使一项预定事件永不沦为意外。
04若在我的股票被押记期间公司遭遇收购要约会怎样?
贷款期内的收购要约是一项重大事件,融资文件会处理此类事件如何应对——如何作出接受或拒绝的决定、若股票将被出让押记与贷款如何处置,以及所得款项如何运用。由于其与《2016年马来西亚收购与合并守则》以及与任何披露义务的相互作用属于法律问题,此事应与您自己的马来西亚律师逐一厘清。我们安排并构建融资;我们不提供法律或监管意见。
05为何公司行动的处理必须在放款前议定?
因为一项为期十二至三十六个月的押记,几乎必然会经历至少一次股息,并可能经历一次供股、一次红股或一次控制权变更。在放款前议定其处理,意味着这些事件各自受一项由各方审慎选定的条款所规范,而非在其到来时争执不休。这是一种清晰的纪律:股息、表决权、保证金与公司行动在文件中皆已事先界定,使贷款期内不含任何程序上的意外。

本文是关于一份马来西亚交易所股票贷款期间所有权各项权利如何处理的一般性方向说明;它并非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该框架由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马来西亚交易所、《2016年公司法》与《2016年马来西亚收购与合并守则》设定,其中任何一项如何适用于您的持仓,由您自己的马来西亚律师确认,我们在每一次委聘中都与其协作。

保住股息。保住表决权。

告诉我们标的与持仓。资深负责人将确切说明股息、表决权与公司行动会如何处理——以书面形式,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